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党建工作 >> 学习园地 >> 正文
人文学院学生党员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5-06-1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人文学院学生党员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学院所有学生正式党员、预备党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思想政治素质、学习状况、日常行为规范、社会工作四个方面,考核总分为100分,加分项目、特殊贡献分另外计入总分,具体考核内容、标准见附件一。

三、考核程序

学生党员考核每年度组织一次,在4月份进行。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成立考核小组对每位学生党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党员述职。党员撰写个人述职报告,填写《人文学院学生党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报所在党支部。

(二)支部考核。各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员述职情况及《人文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表》对学生党员各方面情况进行评议打分,拟核定考核结果,并上报学院党委。

(三)结果通报。学院党委根据各党支部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结果通报。

四、考核等级

  根据评分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75--89分)、基本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考核不合格:

(一)受到学校处分的;

(二)连续两学期有两门以上课程(含两门)考试不及格;

(三)参加非法社团或邪教组织;

(四)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不接受考核的;

(五)两次以上无故不参加党员活动的;

(六)对学院安排的工作不配合,经教育后仍不整改的;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对考核为“优秀”的学生党员,作为推荐评定各项优秀、先进等的依据。

(二)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学生党员,支部要进行诫勉谈话,在支部范围内给予口头警告,取消当年的一切评优资格,本人要制定出整改计划,限期改进;预备党员考核为“基本合格”等级的,要延长预备期。对考核为“不合格”的正式党员提出严肃批评教育并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预备党员考核为“不合格”等级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三)考核结果存入学生党员组织档案。

六、本办法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华东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党委

20141120

附件一:《人文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表》

附件二:《人文学院学生党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华东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党委

20141120

附件一:《人文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表》

附件二:《人文学院学生党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华东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版权所有

电话:0791-87045413 邮编:330013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8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