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祖昌、龚全珍荣获“最美奋斗者”称号。龚全珍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等称号。
甘祖昌,1905年生,江西莲花县人,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从井冈山起步,历经长征、抗日战争、解放战争,革命足迹遍布大半个中国,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出生入死、数次负伤。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八一勋章、独立自由勋章、解放勋章等。龚全珍,1923年生,山东烟台人,甘祖昌之妻。
1957年,甘祖昌因公受伤,伤愈后谢绝组织安排,带领全家老少回到家乡江西省莲花县沿背村当农民。他对妻子龚全珍说:“比起那些为革命牺牲的老战友,我的贡献太少了,组织上给我的荣誉和地位太高了!”
回乡后,甘祖昌带领坊楼群众开沟排水、兴建水库。当时,甘祖昌每月工资330元,生活上十分节俭,却把2/3的工资用来修水利、建校舍、扶贫济困。他参与建起了3座水库、4座水电站、3条公路、12座桥梁、25公里长的渠道。
1985年,甘祖昌旧病复发。住院期间,新疆军区派人来慰问,提出让他到江西南昌定居。甘祖昌说:“感谢组织上和同志们对我的关心,我已经80岁了,还盖房子干什么?为国家节省点开支吧。”1986年3月28日,甘祖昌逝世,终年81岁。
龚全珍与甘祖昌相濡以沫几十载,龚全珍也将自己全部的爱和热情投入到这片红色的土地,在乡村教师岗位上几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教书育人。2003年,离开教育岗位的龚全珍,加入了江西省莲花县县镇两级的老干部宣讲团。“我始终坚信,跟着共产党走人生才有意义,我也有决心跟党走到底,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龚全珍这样阐述自己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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