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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交大人文学院、铁路法治研究院与南昌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南昌铁路局集团公司企法部举行合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3-03-01       发布者:林彤       浏览次数:

2月28日上午,南昌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斌、南昌铁路局集团公司企法部副主任王昔一行7人来我院走访交流。

人文学院、铁路法治研究院院长朱新建、铁路法治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曾明生教授以及铁路法治研究院专家学者代表参加座谈会,人文学院党委书记张祥志教授主持会议。



交流会上,朱新建对杨斌、王昔等专家、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铁路法治研究院的成立与发展历程。他指出,铁路法治研究院自2019年成立以来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的修订,承担国家铁路局纵向课题4个。铁路法治研究院的发展要做到“顶天立地”,既要与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加强合作,又要把论文写在江西这片红色土地上,为地方和行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杨斌肯定了铁路法治研究院的成立具有开创性,并简要介绍了当前涉铁案件呈现刑事案件数量下降、民事案件数量基本保持不变、行政类案件较多的特点。



王昔提出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和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管理和依法经营的水平,为此需要加强南昌铁路局集团公司企法部与华东交大铁路法治研究院的合作,为铁路法治事业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张祥志强调,在“顶天立地”的基础上还要扎根实践,通过铁路法治研究院与南昌铁路中级人民法院、南昌铁路局集团公司的三方合作,在学术理论和科研实践中创造更大的成就,为国家输送更多更专业的铁路法治人才。



曾明生介绍了华东交大铁路法治研究院的成立参照了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的框架思路,铁路法治研究院成立以来,开展了一系列学术活动并取得了一些重要成果。未来还将做得更实更专更强,为打造全国一流铁路法治研究院而努力奋斗。



在会议座谈环节,朱新建针对铁路法治研究院与铁路中院商定的《建立法学科研实践基地协议书》提出“1+4”的建议,即搭建一个框架协议,落实四个具体协议,包括建立专家库、落实学生实习就业和形成定期交流机制等。



随后,与会人员就中欧班列国内铁路运输的管辖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对中欧班列相关法律问题的合作调研事项进行了深入交流。大家对三方继续加强交流与合作达成共识,致力于为我国铁路法治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会后,与会嘉宾与我院领导专家合影留念。我校副校长杨德敏教授看望了与会嘉宾,对三方交流合作表示祝贺,希望三方合作取得预期的成果。

 

                                                                                                          

                                                                              (汤小慧、沈明帅、王睿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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