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东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华交教〔2024〕72号)、《华东交通大学学分制教学改革方案》(华交教〔2022〕136号)和《华东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华交教〔2019〕59号)等文件规定,我院特制订2024级本科生第一次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在教学资源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满足学生转专业(类)需求。转专业(类)工作由学生自愿申请,过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转专业工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学院院长、党委书记,副组长为分管教学副院长。成员为党委副书记、各专业系主任。
院教务办负责转专业学生材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归档、考核安排及各方面的协调工作,院学工办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宣传和转入学生的安置工作。
三、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符合《华东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规定的基本条件。
四、申请转出流程
1.转专业报名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jwxt.ecjtu.edu.cn/)”-“考试报名”-“转专业”进行报名。学生报名时仅允许选择一个专业作为转入专业。
2.资格审查
教务处根据《2024年我校在各省(市)参加本科一批招生专业一览表》对学生申报专业进行资格审查。
3.转出考核
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转出考核。考核方式及转出原则如下:
学院按照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各专业最终转出学生人数不超过学生报名时所在专业总人数的30%。若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依次按照学生第一学年三门课程期末考试成绩排序确定转出名单(各专业具体课程及次序见表1)。
表1 各专业具体课程及次序
专业 | 课程一 | 课程二 | 课程三 |
公共事业管理 | 微积分 | 管理学原理 | 社会学概论 |
法学 |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 | 法理学 | 宪法学 |
知识产权 |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 | 法理学 | 宪法学 |
汉语言文学 | 中国古代文学(B)Ⅰ | 现代汉语Ⅰ | 大学写作Ⅰ |
五、申请转入流程
1.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华东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规定的基本条件;
(2)本科在校已注册、缴费;
(3)遵纪守法,无纪律处分;
(4)转入学生第一学期课程考核均合格,且补考及格课程不超过一门;
(5)身心健康;
(6)不接受正在休学、保留入学资格(学籍)或应予以退学学生的转入申请。
2.转入计划人数
每个专业转入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各专业年级总人数的30%。
3.转入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转入条件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告知学生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原因,同时公布转入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名单。
4.转入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方式为面试。
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及能力、专业素质及能力。
(1)综合素质及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素养、学习情况、社会实践能力、所获奖惩情况等。考生根据本项考核内容,准备涵盖此项目的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2)专业素质及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形式为考官进行提问并根据个人表现打分。
5.转入考核总评成绩构成方式
考核总评成绩=面试成绩*100%。
6.转入录取原则
根据各专业可接收名额,按照其他专业允许转出学生报考该专业的转入考核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转入。
六、转专业具体时间流程
基本流程见《华东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详细具体时间流程待学校后续发布通知。
七、其他
1.学校公布正式转入名单之后,转入学生需到学院教务办办理课程免听、免修、补修等手续,根据培养方案确定学习计划。
2.咨询电话:87045416(人文学院教务办),地址:北区文远楼(教34栋)人文学院302办公室。
未尽事宜,由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