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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3-30       发布者:林彤       浏览次数: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华东交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工作要求,为了统筹做好今年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我院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

一、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其他班子成员及学位点负责人组成。

二、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组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组,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专职组织员、学工办主任、学工办辅导员组成。

三、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至少由5名责任心强、为人公正、科研教学经验丰富、外语交流能力较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应为本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设组长1名,至少要配备1名现场记录工作人员。专家小组要组织专人(2人以上)共同遴选确认进入复试、调剂的考生,并做好记录。

四、复试办法

参加复试考生需满足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通过复试资格审查。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所有满足学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都可参加复试。

具体一志愿复试名单复试前将在学院官网公布,请各位考生关注我院官网(网址:http://rwxy.ecjtu.edu.cn/)。

(一)复试内容与分数

1.我院法学各二级学科学硕、法律(法学)硕士(含全日制)、法律(非法学)硕士(含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考生采用现场复试,内容包含:综合素质及能力(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

1)综合素质及能力(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理论素养等。考生根据本项考核内容,需准备涵盖此项目的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五分钟。面试形式为考生抽取试题作答,复试小组成员对照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等方面进行提问并根据个人表现打分。(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满分100分,此项占复试总成绩的50%

2)专业素质和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满分100分,此项占复试总成绩的30%

3)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主要考核考生基本的英语听、说水平。面试形式为复试小组成员与考生进行英语会话,考生抽取试题并用英语回答。(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满分100分,此项占复试总成绩的20%

2.公共管理硕士(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考生采用现场复试,内容包含: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思想政治理论综合能力测试。

1)综合素质及能力(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理论素养等。考生根据本项考核内容,需准备涵盖此项目的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五分钟。面试形式为考生抽取试题作答,复试小组成员对照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等方面进行提问并根据个人表现打分。(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满分100分,此项占复试总成绩的10%

2)专业素质和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形式为考生抽取试题作答,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提问并根据个人表现打分。(采用的方式进行考核,满分100分,此项占复试总成绩的60%

3)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主要考核考生基本的英语听、说水平。面试形式为复试小组成员与考生进行英语会话,考生抽取试题并用英语回答。(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满分100分,此项占复试总成绩的10%

4)思想政治理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形式为开卷作答。(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满分100分,此项占复试总成绩的20%

3.同等学力加试:按招生简章规定加试考试科目,法律(法学)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考生采用现场笔试的方式进行,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我院不须加试。

(二)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

我院法学各二级学科学硕、法律(法学)硕士(含全日制)、法律(非法学)硕士(含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请考生于2024428:00-1200到华东交通大学北区教32-103室报到,同时按顺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学院通知参加复试。考生凭准考证及个人身份证进出校门。

(三)复试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

现场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相关专业一志愿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2442日上午800-12:00考生带齐复试审核所有必备材料到华东交通大学北区教32-103室报道,并按序进行资格审查。

2.一志愿复试时间、地点: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后续官网公布的《人文学院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公告》。

(四)资格审查及需准备的材料

(一)资格审查材料

1.诚信承诺书(附件下载,签名);

2.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3.身份证件;

4.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如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未通过校验者,需出具教育部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下载);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报考全日制定向委托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提供《华东交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定向就业申请表(含在职工作证明)》;

9.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10.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202491日前)可毕业本科生考生请提交个人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其他材料

1.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体检表等使用)。

2.选带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3份(备用)。

2)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往届毕业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索要复印件,并加档案部门公章);

3)学术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及获奖、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专家推荐信等体现学术能力与水平的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

五、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应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工作。参加现场复试的拟录取考生需按学院通知前往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100/人),参加现场复试的拟录取考生务必完成体检并上交体检报告后方可离昌。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统一体检的考生,须经拟录取学院认可,自行去二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报告于拟录取后一周内邮寄到拟录取学院(具体收件人信息单独通知考生)。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校医院负责解释。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六、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和加试成绩合格者,将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权重计算后,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法学各二级学科学硕、法律(法学)硕士(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硕士(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的成绩计算公式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其中复试总成绩=笔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30%+面试综合素质及能力(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50%+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成绩×20%

公共管理硕士(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的成绩计算公式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总成绩×40%,其中复试总成绩=面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60%+笔试思想政治理论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0%+面试综合素质及能力(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10%+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成绩×10%

七、拟录取

(一)拟录取原则

复试结果将由我院及时公布,录取时分学科(专业)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初试成绩仍相同时,以统考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遇有空额或指标追加,将按序自动递补。

(二)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4.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

(三)全日制定向委托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在复试时提供在职工作证明。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后一周内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同意的《定向就业申请表》。

(四)我校除支教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应于录取报盘前提交学校审核,录取报盘结束后按教育部规定不再予以办理。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五)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按要求及时公示。

(七)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八、相关费用

参加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无须缴纳费用。参加现场复试拟录取的考生需缴纳体检费用(100/人),由校医院收取。

九、其他

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营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招生监督电话:0791-87046600(招考办)、0791-87046333(校纪委办公室);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791-87045412

严肃考风考纪。我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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