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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学术沙龙谈《红楼梦》里的法学世界
发布时间:2016-06-16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本站讯(通讯员 陈璐 报道)614日晚,我院第38期学术沙龙在北区34301会议室举行,本次沙龙围绕“《红楼梦》里的法学世界”这一主题展开。

  主讲人徐诗阳首先介绍了红楼梦的创作背景并开门见山地指出文学与法学的牵绊。徐诗阳指出,法律与文学的关系有四个分支,一是作为文学的法律;二是文学中的法律;三是有关文学的法律;四是通过文学的法律。徐诗阳从家长制度、纳妾制度、阶级制度、袭爵和荫庇制度这四个制度着手分析《红楼梦》中的法学世界。“中国古代的礼仪规范不仅仅是软性的社会风俗,更是有硬性的法律制裁做支撑,是制度化的成文法在规范整个社会的礼法秩序”,徐诗阳在谈及阶级制度时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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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凯深入分析了主讲人的内容并从主题意义出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红楼梦》的法律世界,正是一部中国式法律生活的真实写照,它不仅可以为红学的研究打开一条新的通道,其中还存在着可以与传统制度乃至现代制度互为解释的巨大空间。

  期间,在场观众与主讲人就“从文学中研究法学是否具有正当性”这个问题进行了积极互动。

  最后,由郑舒敏对本次学术沙龙作出总结。她说道:“法律是理性的,充满了推理和论证,一般在合理的意料之中平淡收场,而文学作品则是感性的,充满了跳跃和起伏,往往追求戏剧性的高潮结局,我们仍需客观看待文学作品的价值,但不可否认从文学中研究法学仍具有一定正当可取性。”

责任编辑:冯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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