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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办学结硕果 联合培养谱新篇——我校与江西警察学院联合培养法律​硕士(警务方向)研究生协议签字仪式举行
发布时间:2019-01-1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110日下午,我校与江西警察学院联合培养法律硕士警务方向研究生协议签字仪式在江西警察学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举行。校党委副书记、校长罗玉峰,党委委员、副校长陈梦成,对外联络处(校友工作办公室)处长(主任)罗侃,我院长朱新建、副院长吴昌林,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副部长(副院长)朱王海;江西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程小白,党委委员、副院长周忠伟,教务处处长曾隆满,经侦系副主任曹云清,交管系副主任毛瑞明,科研和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张剑波,院办公室副主任罗小丹出席了签字仪式。签字仪式由江西警察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周忠伟主持。

 

仪式上,江程小白首先介绍了江西警察学院办学基本情况,双方联合培养法律硕士(警务方向)研究生的源起、目标及发展规划等;随后,罗玉峰与程小白代表双方在《联合培养协议》上签字。

 

朱新建,张剑波作为双方执行联合培养协议的具体部门(单位)负责人签订了《人才培养协议(细则)》。

 

协议签字后,陈梦成宣读了2018年华东交通大学聘任江西警察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现场颁发了导师聘书。

 

仪式最后,罗玉峰致辞。罗玉峰简要介绍我校的办学历史、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特色、专业建设与科学研究成果等情况,并对双方联合培养法律硕士(警务方向)研究生的工作提出未来期望和要求。

 

我校与江西警察学院联合培养法律硕士(警务方向)研究生,是全校2018开启思想再解放,改革再出发大讨论、深入践行“积极开放办学、服务行业社会”新思维的又一硕果,也是我校积极利用校外资源、大胆创新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的有益实践。据悉,江西省全省现有在编公安干警近五万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占比偏低;双方此次联合培养法律硕士(警务方向)研究生将以非全日制培养模式、定向招录通过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及复试并符合录取要求的江西省公安司法系统在职人员,以提升全省警务人员学历层次和专业素养、更好满足平安江西建设对高素质警务人才的需求。

(撰稿人:邹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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