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资料下载 >> 正文
2017年人文学院十大优秀个人评选要求及申请表
发布时间:2017-04-05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华东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十大优秀学生”评比方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青年,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人文学院“十大优秀学生”评选标准及方法。


参评条件:

1、参选同学的学籍为华东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2、参选同学要热爱祖国,拥护党的纲领、方针、政策,道德品德高尚,遵守校规校纪。

3、学习成绩优秀,无挂科。


评选标准:

我们将把十大优秀个人学生分为学术、文体、自强、志愿服务、创新创业五项。(最终成绩是由以下加分细则所得分与辅导员打分的加和,辅导员打分为十五分制,其中学习占5分,参加学院、学校的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占5分,道德品质、平时表现占5分)


评选程序:

1、由符合参评条件的在读学生自愿参选,参选人在人文学院网站下载评选申请表,填写之后,在规定时间内上交;

2、根据申报情况以及综合考核情况,以申报单项1:2的比例上报学院对申报人进行初评;

3、院学生会将初评结果报交团委,学生工作办主要进行综合评议;

4、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办公室备案;

5、公布最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证书。

备注:评选过程定会客观、公正、透明,并接受全体学生的监督。


加分细则

一、学术部分加分细则(根据其在上一学期的具体成绩,进入班级前五名):

1、上一学年获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7

特等奖学金6

国家励志奖学金5

一等奖学金4

校专项奖学金2

(除校专项奖学金外,其他奖学金不予以重复加分)


2、英语四六级考试:

英语四级考试在520分以上,加2

英语六级考试在500分以上,加3

(英语四六级可重复加分)


3、参加学术科研活动:

院级科研立项三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1.5分,一等奖加2分;

校级挑战杯三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3分,一等奖加4分;

省部级科研活动三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4分,一等奖加5分;

国家级科研活动三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5分,一等奖加6分;

公开发表论文在四大检索6/篇,在学位期刊4/篇,在核心期刊3/篇,在重要期刊2/篇,在一般期刊1/篇。

(以上加分按所获奖项的最高等级加分,不能重复加分)


二、文体加分细则:

1、院级文体活动三等奖加0.5分,二等奖加1.0分,一等奖加1.5分;

2、校级文体活动三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1.5分,一等奖加2.0分;

(特别项:在校运会及交大杯系列赛事中,获得第三名加2分,第二名加3分,第一名加4分)

3、多校联动或者省部级以上文体活动三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2.0分,一等奖加3.0分;

4、获得校文体活动奖学金加3分;

5、代表学院参加校级文体活动未获奖加0.5分。


三、自强部分加分细则:

(参与自强之星评选需在学术,文体,科研,志愿者评选细则中,至少有两项获得三等奖以上荣誉)

1、参加评选的同学需准备一份自我介绍(包括家庭情况,学习情况,参加校、社区的活动及获得奖励情况)并写一份主题为自立自强的文章。

2、在评选期间有勤工助学活动(包括在校院各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校外家教、兼职等)

3.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种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

4.以上为基本条件,若其他方面突出,请在资料中写明并附相关证明。

院级及以上:

1、担任院学生会副部、兴趣小组组长、运动队队长、班级班委(除班长、团支书外)加1

2、担任院学生会部长、班级班长、团支书加2

3、担任学生会副主席加3分,担任学生会主席加4分(以现在在职为标准);

4、获省三好个人或省先进个人加4分,获社会工作奖学金加3分,获社会工作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荣誉加2分。

校级或校级以上:

1、社团组织组长和副社长、校学生组织副部级学生干部加1

2、校学生组织部部长级学生干部、社团社长加2

3、校学生组织副主席级学生干部加3分,主席级学生干部加4分,省学生组织(如省学联、江西高校传媒联盟等)则按校级学生干部相应级别基础上提高1分;

4、获得省三好个人或省先进个人加4分,获得社会工作奖学金加3分,获社会工作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社团先进个人等荣誉加2分。


四、志愿服务加分细则:

1、参加学院、学校、国家等各类志愿者活动分别加123分;

2、自发组织社会服务活动加1

3、参加学院、学校志愿者活动每次加0.25分,参加省市组织志愿者活动每次加1.0分,参加国家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加2.0分;

4、参加学院或学校三下乡活动加1.0分,获得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加2.0分。

5、参加社区爱心活动,社区普法每次可加0.5分。

五、创新创业加分项:

1、申报者的科研项目曾被纳入到科研立项或荣获校级以上奖励或其他科研竞赛活动省级以上奖励,学习期间至少有2,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或项目。积极组织、参与科学文化节等学生科研活动的个人优先考虑。

2、参加院、校、省级、国家级创业创新活动加分

3、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额外加分

(具体加分情况由老师评定)

  

附则: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废止、修改和最终解释权归人文学院学生会所有。

  

人文学院学生会

2017327

  

附件:人文学院十大优秀学生申请表(复印有效)

人文学院十大优秀学生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申请别类

  

学号

  

专业班级

  

政治面貌

  

  

  

  

  

主要事迹

  

  

辅导员推荐意见

  

  

  

签名:

  

  

学院审核意见

  

  

  

签名:

  















  十大优秀学生.docx

    



华东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版权所有

电话:0791-87045413 邮编:330013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808号